为水沟亲戚邻里起纠纷发奇想锄头伤人获刑罚关注瑞昌 瑞昌网 07929....
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贾某和常某是上下楼的邻居,贾某住在楼下,常某住在楼上。常某家先前进行装修时将卫生间的污水管道捅漏了,管道污水漏到楼下导致贾某家天花板渗水。2017年5月某日,二人在楼下门口相遇,为管道的修缮问题发生激烈争执,贾某对常某大打出手,常某被打倒在地,頭磕在了楼梯上。
经法医鉴定,常某被诊断为“下颌骨骨折、头皮挫伤、头皮下血肿、面部软组织挫伤”,其伤情被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。法院最终审理判决,被告人贾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对此,专业律师表示,被告人贾某遇矛盾不能正确处理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后果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,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律师提醒,邻里之间因漏水产生的纠纷非常普遍,遭遇纠纷时,要冷静,不要冲动,不要让其演化为激烈冲突,能协商的就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。(摘编自法邦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