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昌如是说:
明代家具发展到清代,在制作工艺方面也有所改变。
例如:明代椅子的座面都以棕和藤皮编成,在边抹上穿孔装镶,扶手和直枨,交接处有一简朴的托角牙子,一方面是为了美观,另一方面也使家具舒适度大大增强。家具除直足处,有鼓腿膨牙、三弯腿等向内或向外兜转的腿足,线条自然流畅。
而清代的椅子一般都用木板装镶。清中期后,椅子迎面的牙条仅有一直线,椅、几等家具的腿往往喜欢挖缺做,明式家具在制作风格上和清式家具另有一个明显区别是榫卯制作。明式较合乎规矩,精密严谨,不易散架;而清式家具往往一脱胶便全部散架。